
搬到Blogger來好一陣子(其實也只有兩年XD),
也曾經歷過瘋狂新增小工具跟改版型的迷戀時期,
當然也有喜新厭舊又想換來換去的想法,
最後因為考慮到人長大了應該有定性點兒,
終究還是落地生根了下來,
一用也快兩年。
blog還沒紅起來的年代,
我也跟著人一窩蜂申請無名小站帳號,
自此與高門檻的bbs漸行漸遠,走入Web碎碎念。
至今還有許多人好個版棄blog,可以理解,
畢竟網誌要寫就要正襟危坐,
好好掰出個兩三百字,
發佈上去才沒那麼對不起日日更新你網誌的網民,
(當然我說的不是每天打開誰來我家都有ccsophia的那種監控XD)
好啊,
為了滿足Web有圖有文有音樂三不五時還要來個連結,
寫完一篇自己都覺得好銷魂XDDDDD,
(後面似乎就要接根事後菸或來場淋浴之類的XDDDDDD)
半個晚上就這麼沒了。
也正因為不知道到底是寫給自己看還是寫給別人看,
無病呻吟的SPP就這麼誕生,
自我揭露的形象通常不是真正而是想要成為的自己,
雖說無病呻吟但也說得真貼切,
還真沒人能懇切的說,
我寫出來的自己就是最真的那個。
因為根本沒這回事啊!?
撬開了理想形貌的外殼,
每個人剩下的都只是索然無味的原型,
我假裝很時尚假裝很樂觀假裝體察生活假裝聽地下樂團,
愈是想讓人看的網誌愈是要加上個小鎖引人注目,
怎樣都好,
就是模糊了焦距。
反倒殷羨起反璞歸真不是反撲龜昇(?)bbs的草根性,
黑螢幕襯托白色的新細明體(如果你沒那麼閒還換字型的話),
一翻兩瞪眼,
想偽裝卻也沒什麼太大用處。
說歸說,
總是要習慣這樣的進化,
不知道什麼時候blog這東西會慢慢的退到潮流的後面,
但在那之前,
我們已經拋棄了小時候曾經天天寫愛不釋手的日記本。
1 意見:
我發現那圖片不是要給我的禮物嗎(X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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